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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区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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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8  作者:共青团管理员   来源:共青团  浏览:132


各学院:

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校区决定开展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鼓励师生自主开展及参与“红领巾小课堂”、助力“访惠聚”社会实践、“返家乡”社会实践、“青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等自治区专项活动(见自治区三下乡活动通知);引导师生按照“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原则,围绕党史学习、贯彻回信精神、理论宣讲、乡村振兴、国情观察、民族团结等方面内容,申报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并推荐参报全国重点团队,展示校区青春力量。

三、行动方案

本次社会实践设立6项实践行动,分别为:“理论普及宣讲行动”“党史学习教育行动”“乡村振兴促进行动”“发展成就观察行动”“民族团结实践行动”及“‘中国梦,石油行’专项行动”。

四、实践内容

(一)理论普及宣讲行动。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牵头,组织青马班学员、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工矿企业和部队军营等场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

(二)党史学习教育行动。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三)乡村振兴促进行动。发动青年学生了解认知乡村,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目标、“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要求,帮助发展乡村产业,助力社区治理,促进公共服务,服务地方建设。

(四)发展成就观察行动。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深刻理解“一带一路”发展构想,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投身强国伟业。

(五)民族团结实践行动。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学生深入疆内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发展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中国梦,石油行”专项行动。组织师生深刻领悟总书记回信精神,深入西部就业单位开展实习实践考察,寻访劳模导师、回访优秀校友,参观生产一线,体验石油精神,传承石油文化,感受石油工业的发展壮大。通过开展专业调研、行业调研、就业发展调研、校友座谈等内容,加强校地联系,鼓励青年学生响应总书记号召,扎根西部大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将自身的成长与行业发展紧密相连。

五、组织形式

实践团队以学院牵头,学生报名参与为主,各学院围绕上述实践内容自拟课题参与社会实践项目申报。

六、流程安排

(一)项目申报及评审(6月11日前)。各学院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宣传、立项选题、团队组建及联系对接工作。组织各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将建议立项项目的《校区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校区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报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后续推荐申报全国重点团队的项目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每个学院限报校区级项目4项,院级自筹项目2项,仅校区级项目可申报全国重点团队。

(二)项目终审(6月14日前)。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查,确定立项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出征仪式(6月24日前)。对实践团队开展出征动员安全教育,组织队员签署安全责任书,发放统一服装并授予实践活动旗帜。(附件3,纸质版)。

(四)实施阶段(8月20日前)。各社会实践团队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强化活动过程疫情防护措施,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过程记录和活动宣传,形成工作总结,同时上交照片、影像等成果资料本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各实践团队2000字以上结项报告、不少于5分钟视频短片、不少于10张的高清图片资料及说明)。

(五)总结表彰(9月20日前)。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组织校区级实践项目进行成果汇报及展示,评选优秀实践团队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各学院组织院级自筹项目进行成果汇报,通过评定团队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予以实践经历认定,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对结题的团队颁发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题证书。

七、项目要求

(一)总体原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年度主题,宣传党百年奋斗的辉煌成就、历史意义。

(二)实施要求。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面向校区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成员来自多个学院的团队,由团队领队所在学院负责项目初评,每名学生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实践团队须有随团指导老师及实践接收函或其他形式许可,实践活动符合当地、企业、单位的疫情防控规定,遵循就近就便的原则,活动期间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各学院须指定暑期安全联络员,负责实践团队的联络工作,实践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好应急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成果要求。实践团队负责单位、学院需畅通校地衔接,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不断总结提炼出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亮点,力争形成“一院一品”、“一队一品”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团队学生积极参加“2022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线上活动。所有团队须上报详细的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及相关影像资料(每支团队须拍摄实践情况开展DV短片,要求见附件4),努力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转化。

(四)经费保障。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将组织校区评审委员会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进行结题答辩评审,确定最终经费支持标准及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带队教师履行正常请假流程,如产生补助参照校区国内差旅费标准执行,参与学生履行正常请假流程,如产生补助参照《24小时免费观看直播不下载(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实习经费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凡瑀

  办公室:J1楼II728  

  联系电话:6633055


附件1:校区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

附件2:校区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

附件3: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DV短片拍摄要求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