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结束后 废旧家电何处去

2012年04月24日 13:51      0    收藏

核心提示: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就像是对地沟油的处理一样。由于处理方式不同,国内地沟油重新回到了消费者的餐桌上,而荷兰则用地沟油提炼出了燃料为飞机加油。

按照国家发布的《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到2011年12月31日到期。

“以旧换新”结束废旧家电何去何从

同家电下乡、家电节能惠民工程一样,家电“以旧换新“作为一项政府大力实施的政策,促进了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使企业和消费者都得到了实惠,同时,由于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环境。

然而,在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由于持有“以旧换新”补贴证明,就可以得到国家财政补贴,一些不法商家反而趁此钻空子,办理假证,而消费者也乐得通过购买假证,在购买新家电时,获取“以旧换新”补贴。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专家认为,国家应该停止实施“以旧换新”政策,并指出,应当让企业自己来做好废旧家电的回收工作。但是,目前很多企业不愿意做回收废旧家电的工作,一是因为没有多大利润,二是会牵涉很多精力来对废旧家电进行处理。所以让企业自己来做废旧家电的回收工作,企业是不情愿的。

那么这项工作应该由谁来做呢?笔者觉得应该还是由国家来建立完比较备的废旧家电回收机制更为合适。

面临类似“地沟油”的两种选择

应该说,国家实施“以旧换新”更多的是从经济层面考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产品销售,并最终为国家gdp做出贡献,而对环境的保护,则是附属为之的。

目前,国家正在考虑从对企业的扶持中抽身,让市场规律这双看不见的手来发挥作用。家电下乡政策的退出,节能惠民工程的有序退出,都反映了这一趋势。在出现骗取“以旧换新”补贴的事情发生后,政府也没有必要再继续推行“以旧换新”。

但是,“以旧换新”可以停止,然而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机制则有待进一步完善。什么样的处理机制,最终将导向废旧家电不同的命运。

打一个不恰当的比例,在地沟油方面,国内的地沟油没有一个良好的处理机制,一些不良商贩在瞄准商机之后,反而将地沟油加工,重新回到了老百姓的餐桌。而荷兰因为对地沟油的处理有严格的处理机制和标准,在标准催生下,荷兰反而利用地沟油提炼出了燃料,给飞机加油。

目前,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废旧家电的处理上,日本实行的是消费者付费制,回收处理费的制定和管理由日本家电协会成立的家电回收利用中心负责,并最终用于协会、运输、回收环节的管理支出以及生产企业的再利用补贴。欧盟则规定,各成员国生产者在产品投放于市场时,应当承担产品回收、循环利用或最终处置的费用,具体执行则由非营利组织来操作。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新的电脑或电视机时,要缴纳每件6到1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费。而新泽西州和宾西法尼亚州则通过立法征收填埋和焚烧税。

受观念意识影响,国外的回收处理机制不一定适合国内,但是,在当下国内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方式,那么在家电“以旧换新”结束后,那些废旧家电可能又会像以前一样,经过简单改装,改头换面,贴上新标签重新流入市场中。如此,受伤的依然是消费者。或者,废旧家电在经过小商小贩的回收拆解之后,有用的重新利用,而没用的则被填满或焚烧,给空气和水源环境造成污染,孰轻孰重,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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